最近,财政部长刘坤在《人民日报》上撰文,积极稳妥地推进房地产税收立法和改革。房地产税收的立法是否会有新的进展,引起了广泛关注。
12月23日,财政部长刘坤发表文章《建立现代财税制度》在《人民日报》上。文章提到,税收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和调整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十四五”期间,要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和市场统一的税制,优化税制结构,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文章谈到了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文章指出,应按照“立法先行、全面授权、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对于房地产税的表述,今年1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指导书》,财政部部长刘坤也发表了同样的声明
因此,“十四五规划”期间期间,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是否会有新的进展也备受关注
财政部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此前指出,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的立法安排,房地产税将在本届全国人大任期内立法
根据时间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任期为2018年3月至2023年3月
贾康指出,目前房地产税收立法正处于“停滞”时期。管理部门的最新表述是“稳步推进房地产税收法律”,强调“稳定”和“适当”,不再表示为“加快房地产税收立法”和“稳步推进”前两年的立法
贾康认为,作为建立长期机制的一部分,房地产税的立法势在必行,但目前很难推动房地产税
然而,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所在最近发布的《2020-2021中国住房发展报告》中提出,建议率先在一些热点城市和反复禁止房地产投机的城市加快试点征收,努力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
在此期间,征收了房地产税。同时,坚持“立法先行、加快立法”、“全面授权、地方负责”和“时机成熟时一步一步”的总体思路,制定只对新交易或所有权转让
包括赠与和继承
的非营利性住房家庭征收房地产税的总体方案,对有库存但无交易和所有权转让的住房家庭暂不征收房地产税,从起点开始征收房地产税收
回顾在房地产税推广期间所作的声明,自2013年中央政府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以来,“房地产税收立法”的任务已经牢固确立。
2015年8月5日,房地产税法首次明确纳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
2017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示,“今年没有将房地产税草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安排。”原因是“该法涉及面广,也涉及各方面的利益,因此对此问题有更多的讨论。“
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房地产税问题。提到”目前,我们正在加快法律草案的起草和完善,重大问题的论证和内部征求意见,争取尽快完成常委会初审的准备工作。“
在2018年9月7日公布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方案中,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11部税法同时出现在第一类项目中,即条件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