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和商场里到处都能听到“赖茂是茅台酒的前身”和“赖茂才是正宗茅台酒”之类的言论。许多非法商人利用一些真相欺骗顾客并销售他们的产品。赖茂确实是茅台的前身,但它只是其前身之一。
在“来茂”商标所有权不明确的时期,不存在商标专有权保护问题,任何制造商都可以使用该商标。因此,许多声称是“来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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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后代的制造商,赖氏家族的后代,甚至全国各地的中小白酒企业都来分享。市场上充斥着“来茂酒”,数百家打着“来茂”旗号的制造商生产了数千种“来茂酒类”。不管怎样,所谓的“正宗来茂”仍然是一个扮演“来茂”角色的企业。它并不把来茂视为一个长期的品牌运营,而是不计后果地过度开发。因此,过去几年,商场里充斥着各种低价“来茂酒”,给顾客留下了一个坏印象,认为来茂酒是低价酒和假酒。
2014年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来茂”商标属于茅台集团。到目前为止,“来茂”品牌作为茅台集团的知识产权不再存在争议,来茂完全属于茅台。
虽然商标问题已经解决,但要彻底纠正多年来积累的来茂混乱局面并非易事。茅台集团一直在努力改变市场状况。
为了更好地运营“来茂”品牌,茅台集团将“来茂”该商标的独家合法经营权委托给贵州来茅酒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是贵州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和中石化易捷销售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凭借茅台集团强大的品牌实力、白酒的生产经营能力以及中石化易杰在全国各地强大的渠道和实施网络组建的合资企业,重塑来茂品牌,开启来茂新征程。来茂酒是茅台集团支持和培育的国家战略品牌之一,并逐渐得到客户的认可。